梅州润兴拥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专业生产各类消防器材,专注消防工程安装检测20年,通过率高,诚信经营,共建和谐社会,为梅州消防事业的发展做出应尽的贡献。

梅州润兴消防工程具有丰富的建筑消防施工和维保检测经验,消除火灾隐患。

梅州消防服务热线188-1672-1339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188-1672-1339
QQ:138117838
邮箱:xie127838@163.com
地址:办公地址:梅州兴宁市兴鸿二路二横街25-27号
梅州消防检测的一些相关要求和规定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6-30

梅州消防工程检测的一些规定

  梅州消防检测的一些相关要求和规定: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梅州消防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